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6〕36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医保〔2019〕3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医保〔2021〕8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医保〔2023〕3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功能,有效发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6〕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