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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2〕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第十三届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充分利用汕头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战略机遇,全面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加速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打造特区可持续发展新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国家五部委《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国家八部委《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以及《汕头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兴经济活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兴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随着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的不断加速,以及电子商务市场需求和经济影响的急剧扩大,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我市加快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突破地域空间限制,奋力赶超进位的重大战略举措。

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初具规模,市场与电子商务有加速融合发展的趋势,电子商务“洼地效应”初步显现。但从总体看,我市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内外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扎实推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创特区优势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产业发展为中心,正确把握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注重技术创新应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形成既有特色,又有示范效应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使之成为“打造新型城市,建设幸福汕头”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应用和创新、对城市经济的带动程度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地位,成为引领粤东及海西经济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华南地区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

——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氛围。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行政服务体系,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体系趋于完善;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三网融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电子商务整体发展领先国内同类城市。网站和平台数量、B2B(商家对商家)、B2C(商家对顾客)、C2C(消费者对消费者)、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交易额和服务收入规模、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地位,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网站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及示范项目。

——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到“十二五”末,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和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0年翻两番;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品牌项目;在移动电子商务、社会性商务等新兴电子商务领域形成战略优势。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制定出台地方性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措施。利用特区立法权,灵活运用国家、省政府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在电子商务的规制建设上先行先试,制订有关法规规章,建立保障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导向作用,加大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应用相适应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创新电子商务企业信贷方式,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登记注册模式,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

2.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大力推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子认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保护和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等。

3.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宣传工作,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提升其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荐并宣传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优秀网站,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面向消费者普及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知识,面向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培训。

4.建立电子商务组织保障机制。全面摸查我市现有电子商务资源,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领导机构、研究机构以及行业商(协)会,制定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落实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实施进度及考核管理办法,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及可考核目标,将促进汕头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5.建设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力度,提高企业的人才意识,加速引进电子商务人才;依托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大力培养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应用人才;依托行业协会、企业及培训机构,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开展深入的校企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培养企业所需要的电子商务人才。

(二)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6.建立权威的信用认证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及时把各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进行交换、共享。加强汕头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数据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规范的交易诚信数据库,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企业交易信用评价指标。积极引进第三方商务信用认证专业机构,推动政府信用数据和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档案的交换和共享;大力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及各环节的深化应用,以电子政务的应用带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以广东省现有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全市统一的认证服务体系,开展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科学制定严格的认证程序,统一信用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等级。

7.建立安全的支付体系。加强支付体系建设,规范发展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等在线支付资源,构建满足多方金融支付需求和电子商务对在线支付服务通用、安全、便捷要求的支付平台,推广使用多种形式的在线支付工具。积极培育一批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商业银行等支付机构建立新型的电子商务支付模式。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推进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

8.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优化物流配送布局,加快物流产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整合现有物流信息资源,推广物联网射频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在物流企业的广泛应用,引导物流服务网上交易,实现物联网对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有力支撑。积极推进集装箱货物运输交易信息系统、海运电子订舱服务系统、陆路货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整合、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整合,提升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与装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服务业

9.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区域内已有一定基础的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和运营能力水平,加快发展以及实现向外区域扩张。鼓励区域内有一定基础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探索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发展规律和先进技术。引进全国范围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汕头设立区域总部和服务基地。扶持一批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实现从单纯的信息服务向数据、交易等精细化服务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树立我市电子商务品牌。

10.打造传统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以产业为中心,加速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以印刷包装、塑料机械、输配电设备、玩具、食品、工艺毛衫、针织内衣等特色产业为重点,深化信息技术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应用。建成一批以传统产业为依托,特色明显,潜力巨大的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区域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聚集本地优质特色产业,打造潮汕商城,向全球推广潮汕生产的名优特产。

11.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要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新应用,拓展电子商务服务新模式,积极应用RFID(无线射频识别)、手机定位和手机客户端应用等新技术,加速开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微支付等新业务的试用,催生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新产业。

12.提升电子商务技术与服务水平。在依托现有优势产业的前提下,大力兴建一批集产业信息传递、金融结算、保税仓储、货运配送、通关服务、国际会展、产品展示、产品推广、商品交易、政务服务、行业交流和现代物流等融合一体的专业化产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协调解决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的集成应用问题,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电子发票、物流配送、纳税申报、代理报关、结汇、检验检疫和信用评价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

13.培育壮大网商队伍。依托本地市场网货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健全的优势,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通过B2B、B2C、C2C、O2O(线上对线下)等模式开展网络营销。鼓励支持第三方网商服务和通信运营商创新服务模式,帮助和促进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宣传推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