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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区〔2019〕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 教育部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以功能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强化“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五大功能,通过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为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作出新贡献,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集成。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高校、企业和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发展,集聚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推动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协同,扩大与国际科技园区的合作交流,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激发新时代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活力。

坚持开放协同。综合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手段,强化创新平台、创业空间、创业和天使投资、科技服务等集成供给,提升管理运营能力,构建多层次、专业化、高质量服务体系。

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主体实际,探索多元运营管理模式,实现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

三、集成高端科技创新资源

(三)整合高水平创新网络与平台。增强创新源头成果供给,集成高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研发设施,搭建校企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衔接,推动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创新。

(四)促进高校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建立高校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和图书文献等面向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开放服务。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建立服务绩效评价与补助机制。

(五)构建线上资源整合平台。推动“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汇聚各类市场化创新创业资源,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研发众包、众筹等新型服务,搭建集科研资源共享、服务需求撮合、创新政策发布、服务流程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依托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技成果的统计与评估、专利运营、营销推广等,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创新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运营模式,建立专业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市场化聘用机制和利益分配激励机制。构建和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服务能力。

(七)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成熟化。发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作用,整合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构建从研究开发、中试熟化到工业化试生产的全链条服务平台,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工程化与产业化开发,推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促进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八)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高校科技成果项目库,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企业科技需求目录。依托行业组织、技术市场、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

五、促进科技创业繁荣发展

(九)建立完善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强化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等。打造校友创投网络,引导知名校友、企业家和投资人等向国家大学科技园初创企业投资。与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元金融产品和服务。

(十)打造全链条孵化载体。围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依托高校优势学科构建科技型创新创业生态。引导众创空间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活动对接等服务。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全孵化链条的中坚作用,提升专业化孵化功能,提供多元增值服务,开展精准孵化。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技术中试基地、专业园等加速器。

(十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建设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服务实体经济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为高校师生、科研人员以及外部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试加速和产业化等支撑条件,孵化科技型创业群体和创客团队。

(十二)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群体。引导和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在校大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成果。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吸引优秀校友、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入驻大学科技园,集聚优秀创新团队。

(十三)建设创业教育与实践平台。探索共建创业学院,增强与高校实践教学平台的互动。开发设立创新创业课程,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后备力量。与企业共建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程实践和自主创业提供实践平台。

(十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举办常态化创新创业活动,开设创业训练营,开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和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组织项目路演、讲座论坛和投融资对接等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六、构建开放融合发展格局

(十五)促进大学科技园之间的互动交流。发挥大学科技园联盟协调促进作用,加强大学科技园之间的经验交流、协同合作、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案例培训,总结推广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十六)深化与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推动高校与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联合组建技术转移联盟,强化信息共享与服务合作。加强与各类研发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资产评估、法律财务和投融资等专业机构合作,整合多方科技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集成化和高水平服务。建立与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载体平台的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信息互通、项目推荐和融资对接等。

(十七)加强与产业集群的互动。发挥依托高校学科优势,整合产业链资源,服务创业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孵化成熟的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结合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