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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财教〔2015〕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19〕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2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科技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我们制订了《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和省科技计划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支持我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政策和决策咨询研究的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省科技厅负责公益技术和政策科学应用研究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受省科技厅委托,负责对专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审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组织指导省科技厅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可以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再评价或直接抽选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或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省(不含宁波,下同)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

  第五条  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财政补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补助经费)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研发任务难易程度、研发工作量大小、经费预算情况核定,竞争性项目的财政补助经费分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四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的财政补助经费为25-50万元。

  软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财政补助经费为3-5万元,重点项目为6—1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

  第六条  省科技厅根据专项实施的目标要求,提前一年在门户网站公布年度专项项目申报通告,明确项目组织申报要求、截止时间和申报程序以及每年计划资助项目数。同时,公布各类项目申请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由省科技厅或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科技部门根据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凝练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在项目申报通知中发布。

  第七条  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和征集需求相结合的方式。限额申报是指各省级归口管理部门择优限额推荐,限额数根据前三年承担的项目数和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确定。征集需求是指由省或市县科技部门提出亟需解决的重大公益技术难题,采取省市县联动,具体项目数由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

  (二)申请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人和项目组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三)项目实施后,项目绩效目标中可量化考核的知识创新、人才培养等基础研究成果指标提升明显。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第八条  省科技厅应做好项目立项评审及全过程的网上公开工作,一般应将申请项目、各阶段通过项目和拟资助项目的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的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需要回避的信息有无回避、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同行专家,通过网络对项目立项意义和必要性、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进行评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项目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