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7〕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6〕77号),大力推动全省健身休闲产业快速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健身休闲产业蓬勃发展,市场主体逐步壮大,健身休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健身休闲消费意识增强,人均健身休闲消费支出增加。基本形成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局面。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激发,健身休闲产业的规模效益和创新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推动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
二、完善健身休闲服务体系
(一)普及日常健身。推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体育活动常态化,加强健身休闲活动的宣传、组织与推广,提高公众参与健身休闲活动的积极性。制订常态化健身休闲项目目录。依托社区体育公园和社区体育中心,大力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跆拳道、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钓鱼、体育舞蹈、广场舞等具有普及性的运动项目发展,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配合。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发展户外运动。加强空间布局规划,重点建设“一海一网一圈”健身休闲产业体系。依托绿道网、南粤古驿道,加快户外驿站、健身步道服务站、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设施配套建设,打造探险旅游、徒步穿越等特色户外休闲旅游,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带发展。依托海岸资源,配套完善游艇和码头设施,培育游艇、邮轮、海上高尔夫等旅游新业态。丰富优化海洋旅游产品供给,大力开发潜水、海底探险、滑板、帆船、海钓等滨海体育旅游项目,形成点多线长面广的广东特色滨海健身休闲产业带,打造一批滨海健身休闲旅游示范基地。依托珠海航展和航空工业园以及斗门通用机场资源,加快航空飞行营地设施建设,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体育赛事和活动,打造全国首个航空体验飞行小镇。(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厅、旅游局配合)
(三)发展特色运动。传承发展岭南传统特色体育项目,推动多样化、多层级龙舟赛事发展,打造国际龙舟品牌赛事。扶持龙狮锦标赛、武术嘉年华等传统特色体育运动赛事。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培育极限运动、电子竞技、击剑、马术、高尔夫球等时尚运动,结合广东实际推广特色冰雪项目。积极联合港澳发展马术运动。(省体育局负责,省文化厅、旅游局、港澳办配合)
(四)促进产业互动融合。鼓励和扶持体育旅游项目,加快创建一批特色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编制广东健身休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鼓励各地开发健身休闲度假线路及产品,打造区域特色健身休闲旅游圈。引导和鼓励社会体育设施向旅游者开放共享。推动全民健身与居民电子健康深度融合,形成融健身休闲、体质测定、健身指导、健康促进于一体的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健身运动指导,积极推广“运动处方”,鼓励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站、社区医院等社会资源联合开展康体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逐步建立体质测定数据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广东新闻媒体业领先优势,培育壮大体育传媒产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积极开展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省体育局负责,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文化厅、民政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农业厅、交通运输厅配合)
(五)推动“互联网+健身休闲”。鼓励开发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科学指导、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及互联网交易模式拓展业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鼓励健身休闲领域手机应用程序(APP)、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产品的开发应用。建设省级健身休闲公共服务平台,将健身休闲相关要素资源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省体育局负责,省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配合)
三、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
(一)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健身休闲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大力培育健身休闲骨干企业,扶持一批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自主品牌企业,支持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身休闲产业。实施健身服务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优秀健身休闲企业、俱乐部品牌。引导健身俱乐部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加大债券市场对健身休闲企业的支持力度。(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二)鼓励创业创新。鼓励设立健身休闲企业孵化基地,支持健身休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利用公共体育场馆、社区体育公园或全民健身中心闲置空间设立“双创”空间。支持退役运动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创业创新。支持社会资源建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平台,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省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负责,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三)扶持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加快体育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诚信自律、业务精通的社会组织。鼓励公共体育场馆提供场地空间培育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制订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通过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形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省体育局、民政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配合)
四、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布局
(一)改善健身休闲产业结构。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器材装备制造业相关产业结构,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促进与健身休闲相关的赛事活动、健身服务、健身培训企业发展。实施精品战略,促进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与健身休闲产业融合,重点打造、扶持一批本土优秀健身休闲服务品牌、龙头企业和赛事活动。到2025年,全省力争培育5个以上国家级健身休闲产业基地、30个以上省级健身休闲产业基地、30个以上健身休闲小镇、100个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旅游局配合)
(二)打造地区特色。结合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发展户外体育运动产业。以古驿道文化线路及其沿线发展节点为依托,有效整合古驿道沿线休闲步道、登山道、绿道、古村、公园、景区等路径及体育场地,积极开发康体健身、生态休闲、户外运动等类型的体育活动,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徒步、慢跑、定向运动、绿道骑行、野外穿越、划船等为主题的古驿道品牌赛事,着力构建集体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古驿道体育带。各地根据健身休闲项目特色,规划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重点,加快创建一批特色健身休闲小镇(村)。推动“一镇(村)一品”健身休闲项目发展,打造一系列富有特色的运动项目和常态化户外运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文化厅、旅游局配合)
五、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一)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着力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健身休闲设施网络。完善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城市绿道、古驿道、公共码头配套设施。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健身休闲设施。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地建设休闲健身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局配合)
(二)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强对已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推动场地设施运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创新场地设施管理模式,引入公私合作模式(PPP),提高新建、改扩建场地设施服务质量。鼓励和扶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内的体育场地设施。发挥公共体育场馆免收费或合理收费开放政策。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政策,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各类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配合)
(三)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以健身休闲设施规划为引领,以地方特色资源为基础,规划建设地方特色健身休闲公共服务运行体系。结合“中国南粤古驿道”官方网站建设,以南粤古驿道6条文化线路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不断完善古驿道站点设施。加大公共船艇码头建设,积极发展水上健身休闲项目,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水上健身休闲活动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旅游局配合)
六、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
(一)推动转型升级。鼓励健身休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自主研发设计,不断提高制造品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健身休闲产品开发机制,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健身休闲用品制造业。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国内外并购与合资合作,提升器材装备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器材、新型健身休闲科研成果、“互联网+”产品为重点,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的健身休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健身休闲企业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等科研项目。研究新型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完善健身休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体育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用品先进装备制造业。(省科技厅、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三)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结合当地资源推出特色鲜明的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休闲运动品牌。运用新媒体技术和手段,全面宣传和提升健身休闲产业品牌,提升影响力。推动粤港澳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暨广东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品牌建设,打造广东体育产业发展论坛,逐步办成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资源交易、技术交流和宣传推广平台。(省体育局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工商局、港澳办配合)
七、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
(一)深挖消费潜力。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推动地方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体育活动或赛事。积极引进和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各地开展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体育赛事活动体系。积极推进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交流。引导青少年培育体育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