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全文失效】
南府规〔2016〕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12月29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2017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南府规〔2017〕4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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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首府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工程治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四个重点突破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关于南宁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高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技术进步为动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动建筑业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工程建设治理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从生产经营方式、生产要素投入、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治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实施重点突破建筑业的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政府监督评价、企业检验评定、公众参与评议、行业自律协调的新型工程治理模式。大力推进“南宁注册”、“南宁制造”和“南宁使用”,做强做大南宁市建筑业,2020年南宁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500亿元,特级资质企业增加到5家,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大于98%,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中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20%,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大于85%,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6人/百亿元产值。
二、以创新为引领,扎实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
(三)坚持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改变当前建筑业低水平企业过多、建筑产品品质不高、装备水平和核心技术落后、同质化竞争严重的不利局面,提升南宁市建筑业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以工程总承包、PPP等方式参与本市、外市和境外(特别是东盟各国)的基础设施工程,通过“高、新、专、精、特”技术、设备和建材在南宁本地的广泛使用和制造,形成设计、施工、采购完整、有效的服务供给能力。二是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生产经营集约化,推行企业内部信息化统一决策和集团化集中采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总部管控能力,推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企业内的优化整合。三是逐步推出建筑企业减负政策和财税金融扶持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建筑企业能够更便捷地以较低成本和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创新工作以及生产的改善。四是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力推进“南宁注册”,鼓励中直、区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对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业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不断提高建设领域全要素生产率。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施工设备机具、建筑材料、建筑工法、施工现场环境、质量检测等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诚信评价,编制本市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共评价服务。二是加大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设备更新、工法创新研究、研发资金投入等创新要素的投入,做好装配式结构、BIM信息模型、智能建筑机械(自动作业装置、3D打印和建筑机器人)、高强精细建材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三是优化行业结构,扶持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大力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统筹建筑施工、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建筑材料等工程服务企业共同创新发展,共享建筑业改革成果。四是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分等级发布岗位技能津贴指导信息价,指导施工企业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和办法,引导建筑技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和技术革新。
(五)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力宣贯实施工程治理三大抓手,继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鼓励优质优价、优选队伍、优选建材,分等级开展工程设计、报价、采购、验收、结算工作,奖优罚劣,引导差异化竞争,促进工程建设实现观念升级、软件换代和硬件达标的新目标。一是树立建筑业基本形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一口两清三包四协议”(一口,规范工地出入口围挡冲洗平台;两清,作业场地工完料清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包,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泥土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污染;四协议,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建筑渣土运输协议和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将工地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培养建筑业基本规矩,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督查和群众评议,严格落实“一二三四”监督工作导则,严格执行工程规范标准,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培养“按图施工、达标验收”的良好习惯,保证各在建工地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形成基本完整的传力结构体系和基本稳固的构造措施,展现积极向上的建筑业文化。三是普及建筑业基本动作,加强建设工程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试点推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进程,全面推进可视化技术交底工作,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和建筑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施工误差从厘米级向毫米级突破,带动工程质量的实质性提升。
(六)加快完善工程治理制度。将孤岛化、阶段性、运动式的工程管理模式转变为全过程、全方位、全主体的工程治理模式,加速简政放权,强化市场调节,减少中间交易成本,加大工程实体投入。深入调查城市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强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提升城建项目计划及其建设时序安排的编制水平,按照开门编计划的原则,拓宽广大市民参与城建项目计划编制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城建项目计划更好地体现民情并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建设工程专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后评价和工地开放日、市民监督员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管理要求、执行标准、举报方式和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监督抽查、工程验收结果以及建筑业诚信评价记录,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共评价服务。依靠大数据监管和信息公开来保障工程产品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社会参与工程治理的热情。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七)加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扶持和奖惩机制,巩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合同履约责任。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鼓励市外建筑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提升我市建筑业总体水平。强化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工作,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清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公开,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置、追责,清出一批僵尸、空壳企业。强化市、县(区)两级联动,理顺管理职能和业务关系,完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统一检查模式、检查内容和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检查行为。
(八)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报建各环节进度数据的比对分析,及时纠正标准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预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促成工程规划许可在工程招标前完成。将绿化、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专业工程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加强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积极探索运用违约罚金、工程保险代替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九)改革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完善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机制,培训扩充评审专家库,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加强落实项目法人制,督促招标人认真履行优选承包商的主体责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择履约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企业信誉好、满足建设项目合理需求的承包商。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及时修订招标文件范本,完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申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等环节的同步电子化审查机制,加强标前、标中和标后全过程的诚信履约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开非国有投资招投标限制,除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以及是否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活动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商务评审方式,可采用费率评审或其他方式评审。
(十)进一步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信息化平台,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及信用档案统一计入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将建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与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挂钩,达到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目的。推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纳入南宁市诚信体系管理,以诚信约束市场主体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
(十一)落实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大数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高造价信息采集测算的数量和质量,推进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入库工作,建立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工程交易、结算审计等多网数据融合及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二)健全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勘察设计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惩奖有制度的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使勘察设计行业质量得以稳步提高,高效服务我市城市建设。加强对建设、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类型、数量、责任的分析比对及公示,建立预警机制,督促建设、设计单位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设计文件质量,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提升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综合效益。
(十三)提升工程监督机构战斗力。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推进可视化教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