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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口贸易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口贸易的指导意见
杭政函〔2012〕1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对外贸易“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2〕15 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进口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进口贸易在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贸易平衡、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需求、保持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进口贸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牢牢把握杭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机遇,围绕我市十大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进口,重点扩大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资源能源商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贸易平衡,推动杭州开放型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坚持进口与十大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进口和“走出去”联动,进一步拓宽进口渠道;坚持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互补,加大进口支持力度。
  (三)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和贸易结构,积极培育进口主体和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促进进口的长效机制,力争“十二五”时期,全市进口增幅高于出口增幅;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进口规模达到250亿美元,占全市及全省进口贸易额的比重明显提高。
  二、扩大进口规模
  (一)大力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技术改造,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加强进口贸易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的机遇,扩大我市十大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资源能源性产品、新型环保装备等进口贸易规模,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鼓励发展加工贸易进口。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加工贸易进口,提高加工贸易中进口部分的比重。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外贸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和供应链,巩固加工贸易国际市场份额。
  (三)鼓励利用境外资源能源。加大境外资源能源合作开发力度,鼓励和引导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资源能源合作开发,共享全球资源,大力引导能源、资源类产品的进口和储备,缓解我市资源能源短缺的矛盾。
  (四)推动服务贸易进口。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全球化进程,坚持服务贸易进出口并重,推动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逐步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有序扩大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设计创意、会展活动等方面的服务贸易进口规模。
  三、加强平台建设
  (一)大力培育各类进口企业平台。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