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百色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2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推动百色市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推动百色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
建筑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我市
建筑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立足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定位,不断完善我市
建筑业发展体制机制,鼓励外地企业本地化经营,推动外地
建筑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双落地”(在我市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且具备
建筑业从业资质,下同),扶持我市本地
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培育
建筑业发展新动能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信用管理手段,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组织机构
建立推动我市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召 集 人:蓝树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 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罗加攀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德英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有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学智 市国资委副主任
覃程魁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黄振桓 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崇聪 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许大林 市水利局副局长
罗玉桂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叶道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宋文权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吴昌峰 市城管局总工程师
陆世市 市金融办副主任
黄承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 浩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以及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城建项目业主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我市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陆伟同志兼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鼓励外地
建筑企业本地化经营。
1.积极引进外地大型
建筑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双落地”。 研究推进我市
建筑业产业园建设,形成
建筑业经济集聚效应, 吸引区内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大型
建筑企业在百色“双落地”。对新引进的“双落地”
建筑业总部企业,优先满足企业办公用地、用房需求,依法依规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
2.积极落实外地大型
建筑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地的奖励政策,按资质等级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按《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8〕36号)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3.对外地大型
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子公司的,要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优先保障企业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用房,符合总部建设用地的,给予充分政策措施保障。经认定的百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按百色市出台的人才政策规定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委会〕
4.积极落实“双落地”
建筑业总部企业办公用房优惠政策。对“双落地”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相关财政支持,标准按《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
百政发〔2020〕14号)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5.强化部门联动,以“互朕网+”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申报材料,积极推动“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审批,为“双落地”的外地
建筑企业打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二)扶持本地
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6.积极落实《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8〕36号)奖励措施,激励、扶持本地
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增产创收。对于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等高资质的,主营业务为
建筑业且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7.推动本地
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本地骨干
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或由本地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平台入股(控股)资质完备、技术储备多、实力较强的本地民营
建筑企业等方式,组建资质完备、实力强大的本地大型企业集团,形成本地
建筑业发展新优势。(市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8.鼓励本地
建筑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本地
建筑企业在辖区内主要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信用激励,奖励资金按《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8〕36号)执行。支持本地
建筑企业更多地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质量奖项评选。建立可明显区分
建筑产品的性能和价格的评判标准和工作机制,提高市场价格信息的采集样本和更新频次,激励企业提升基于工程品质的核心竞争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9.扶持本地
建筑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投标,类似业绩原则上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门槛条件。对于轨道交通、城市跨江大桥、城市立交等重点建设项目,如本地
建筑企业确实施工能力有限,允许区外企业与我市本地
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有同类业绩的,即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各城建项目业主,市属国有企业,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开展“结算审核、人员解锁、金融帮扶”三项攻坚活动,优化本地
建筑企业发展环境。建立企业结算审核“绿色通道”,集中解决一批本地
建筑企业历史遗留项目尚未结算问题,实现本地企业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周期提速30%以上。争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市
建筑企业的支持,在工程项目预验收后即可进行项目经理、安全员解锁。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全方位拓宽本地
建筑企业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市
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提高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的比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金融办)
11.引导企业培育新型
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涵盖
建筑工人队伍培育、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人权益保障的综合型管理体系,以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本地
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自有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体小量大的本地劳务企业,引导其强强联合、专业互补,并借助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发展,培育覆盖全国的“劳务共享”经济市场。 加大对企业上缴税收的信用加分,鼓励企业将外地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归集回百色总部代扣代缴税费后,再返回项目部使用,进一步提高总部资源调度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制度。
12.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在优选工程承包商的基础上还应兼顾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的建段单位在进行项目招标时,应将投标人是否在百色市注册、在百色市纳入
建筑业统计情况、在百色市纳税情况等“本地经济贡献情况”列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内容,作为评判投标企业实力的评分项之一,并赋予较高的标准分值。〔各城建项目业主,市属国有企业,百东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示范效应。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要严格规范发包行为,优先选择本地企业或有本地企业参与的联合体投标人。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建市政、 交通、水利工程)应允许采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