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复函
浙社险〔1999〕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月9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上虞市人事劳动局:
你局5月30日“关于供销社系统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省劳动厅《
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年限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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