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可否办理病退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可否办理病退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老〔2003〕2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非公企业可否办理病退的请示》(台劳社老(200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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