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2005〕2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省属有关单位:

为了妥善解决民政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实施前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现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原省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待遇标准及发放办法:维持现行管理方式不变,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