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民航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3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7-2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允许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在岛内国家正式对外开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税航油,对其加注的保税航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是指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海南岛的境内飞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