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资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资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函〔2009〕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企业所得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辽地税函〔2015〕293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3-18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1号
)等有关规定,现将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资料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综合征管系统中,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原因代码按省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
辽地税发〔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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