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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杭政办函〔2006〕1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精神,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以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银行卡产业市场化运作机制为宗旨,以全面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为核心,以扩大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培育用卡市场与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提升我市银行卡产业的竞争力,推动银行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基本形成多元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进一步带动整个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银行卡市场,逐步建立门类比较齐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银行卡体系,使其发展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与国际基本接轨。具体目标为“完善一个中心,拓展两个市场,提高三个比例”。
  ———完善一个中心。统一本市各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推广符合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的银行卡,完善银行卡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
  ———拓展两个市场。加大力度拓展银行卡发行和受理市场。积极推动银行卡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使用银行卡,实现银行卡跨行、跨地区通用好用,提高外卡收单服务水平。
  ———提高三个比例。到2010年,我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0%。全市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旅游景区、特色商业街区5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以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提高到80%以上;贷记卡发卡量占银行卡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
  (1)积极创新银行卡品种和功能。鼓励商业银行根据需求不断开拓发卡市场。杭州市商业银行、杭州市联合农村合作银行等新入网机构要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发展,积极推广使用符合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的银行卡。近阶段各发卡机构应积极推进人民币银联标准卡的发行工作。
  (2)鼓励发展联名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制止商业企业违规发卡。
  (3)稳步发展贷记卡。积极引导各发卡银行稳步发展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
  2.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
  (1)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实现“银行卡消费无障碍”为目标,大力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拓展银行卡在商业、餐饮等零售行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同时积极推广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税务、公安、工商、交通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缴相对集中的领域,医院、药店、航空、铁路、加油站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以及保险、物业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使用量较大的收费领域的开拓应用。
  (2)培育和形成“银行卡消费示范街”。为倡导持卡消费,发挥示范效用,2007年年底前,在延安路、解放路、湖滨旅游商贸特色街区、武林路时尚女装街、南山路艺术休闲特色街区等商业、餐饮服务业比较繁华的商业街培育“银行卡消费示范街”,街内所有标准以上固定商户均需安装(标准以下鼓励安装)直联POS机,力争在2008年年底前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丝绸特色街区、四季青服装特色街区、信义坊商业步行街、梅家坞茶文化村和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等特色街区内60%以上的固定商户安装直联POS机。
  (3)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各入网机构要积极发展特约商户,大力布设直联POS机。旅游景区的重点商业服务网点2006年年底前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发挥市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有条件乡镇POS机布设试点工作,不断开拓农村刷卡市场。在努力降低POS机及其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力争到2006年年底全市POS机拥有量达到20000台,2008年年底达到25000台,2010年年底前达到30000台,其中EMV标准POS机占50%以上。
  (4)以推广应用税控POS机为契机,积极推进银行卡系统与税控系统的联接。建立金融税控收款机投放、维护机制,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和行业政策,合力改善中小商户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成效。
  (5)积极推动政府公务用卡。在政府采购、公务活动与接待中全面推行银行卡支付方式,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2006年选择部门试点,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2007年市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招待、采购、会议、差旅费等,要逐步使用银行卡支付。2008年年底前所有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把银行卡作为小额公务支出的主要结算工具。
  3.以市民卡为载体,推广使用金融IC卡。
  以“一卡多用、方便市民”为目标,以加强金融IC卡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市民用卡习惯、促进市民卡消费相结合为抓手,逐步扩大市民卡的应用范围。完善医保定点医院(含药店)的市民卡电子支付系统建设,积极开拓市民卡在水、电、煤气及文化教育设施等公共事业收费领域的应用和市民卡代发公共基金的功能。开展市民卡在消费支付领域应用的试点工作,建设市民卡自助多媒体支付系统,推动市民卡和金税工程间的信息交换,完善市民卡服务和应急体系,为市民卡的应用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4.继续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1)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以联网为基础,以通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2007年年底前确保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8%以上。
  (2)提高联网通用水平。加强对ATM机的管理,到2006年年底,全市所有ATM机均须符合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彻底实现通用、好用。全市ATM机拥有量增加到3000台以上,其中符合EMV标准ATM机占20%以上。合理调整ATM机布局,重点增加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急需场所的拥有量。增加ATM机的服务功能,并开展ATM机同城转账业务试点工作,全面开通ATM机跨行、跨地区转账业务。
  (3)逐步提高外币卡受理水平。2006年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联网通用受理外币卡业务推广工作,入网机构要全部开通外币卡收单业务,不断提高受理水平,确保外币卡无障碍使用,为我市举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4)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和服务功能。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保证内部网络和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效率,加快结算资金到账时间,建立高效的银行卡交易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差错处理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护持卡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依托跨行交易网络开展新兴业务,为持卡人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杭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与推进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导、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促进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银行卡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