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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政办〔2000〕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长办公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在撤销杭州市控制城市人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后,及时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类人员进杭落户管理工作的部门分工问题。

1、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以及全日制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

2、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3、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4、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5、各类引进人才的家属、子女进杭落户,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6、凡属杭州市区生源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均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非杭州市区生源的,根据杭州市的需要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7、“三投靠”、农迁农、农转非的户籍迁入以及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8、在杭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籍迁杭,由学校直接到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9、知青子女回杭落户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0、市委组织部调入的干部,凭组织部调令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迁杭手续。

1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2、军队复员退伍人员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3、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