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过程中,如有依托单位及注册地变更等重大事项调整的,需经所在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1
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总结提纲
一、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创建方案说明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以申报方案提出目标为准。此项内容由验收评估对象填报。
二、核心定位情况
(一)前沿共性技术攻关情况:包括评估期内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评价期内承担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及以上的研发项目等。
(二)攻关成效情况:包括评估期内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数量,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情况,形成的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情况;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商业化及成效。
三、创新投入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研发(含设备)投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
四、协同化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在联盟组建情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点创新平台涵盖面;研发仪器设备共享等情况。
五、运行机制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战略规划、市场化运营机制、股东优化、组织架构等情况。
六、市场化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股东优化情况、金融机构或社会资本参与情况;组织架构、市场化体制机制、规划目标情况。
七、可持续发展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成果转化、产业技术服务;经营情况、规划目标等情况。
八、产业带动情况
评估期内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企业孵化、联盟带动等情况。
九、其他特色工作进展情况
十、有关材料要求
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近三年审计报告,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研发项目情况及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按统计局607-1表、607-2表填写;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领军人才和博士情况及其证明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专利信息及其证明材料,主持和参与制定(修订)标准情况及其证明材料(标准封面页及证明企业参编的内容),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情况及其证明材料、技术开发设备及其原值清单;其他有关情况及其证明资料。
附表: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表
附表
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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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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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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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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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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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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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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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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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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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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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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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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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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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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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报告年度 (填报年度为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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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
t-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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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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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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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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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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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领军人才及博士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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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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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效发明专利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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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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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的研发项目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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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承担的省级重大研发项目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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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研发项目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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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服务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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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技术服务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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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科技成果鉴定为国内领先及以上技术水平项目数(评估期累计)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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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股东成员拥有的国家级、省级创新载体数占比(评估期累计)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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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获得国家、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评估期累计)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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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核心技术转化数(评估期累计)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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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孵化企业数量(评估期累计)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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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估期累计指标为截至填报年度止的三年累计数,其他指标填报前三年当年数。
附件2
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总体目标(30分) |
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30分) |
制造业创新中心完成建设方案所设定的建设目标,得30分; |
核心定位 (22分) |
前沿共性技术攻关 (10分) |
(1)评价期内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3分); (2)评价期内承担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3分); (3)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及以上的研发项目(4分); |
攻关成效 (12分) |
(1)重点考核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数量,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取得情况,形成的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情况(6分); (2)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及成效,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非常好,得4分;有部分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3~4分;有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一般,得1~2分;无,得0分; (3)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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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 (20分) |
研发投入 (8分) |
根据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情况得分。制造业创新中心考评期内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超过30%,得8分;研发费用比例小于10%的,不得分;10%~30%之间,按比例得分。 |
人才队伍 (6分) |
制造业创新中心拥有固定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50%,得6分;未达到10%,不得分,10%-50%之间,按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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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6分) |
建设期至少引进1个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拥有不少于2个院士及“国千”资源,得6分;拥有1个院士及“国千”资源,得5分;未完成院士指标,但较好整合了“国千”、“省千”或同级别专家资源,得分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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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化 (10分) |
联盟建设 (6分) |
(1)联盟成员单位涵盖本行业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得2分; (2)核心联盟成员单位拥有不少于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3家省级创新平台,得2分; (3)探索建立联盟成员间合作、资源整合模式,并以此为成员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得2分; |
创新资源 整合共享 (4分) |
(1)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之间初步实现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开放共享,得2分; (2)制造业创新中心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实现对联盟成员单位的开放,并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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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18分) |
组织架构 (3分) |
重点考核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否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
运营机制 (4分) |
重点了解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否形成了可操作性强、具有创新性、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经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引培激励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进行了成功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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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规划 (3分) |
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在研发方向、人才梯队培养、行业服务、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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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化 (8分) |
(1)制造业创新中心股东成员所占市场份额超过50%或包括5家以上本领域国内排名前十的企业,得3分;超过要求的,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制造业创新中心股东结构中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得2分。 (3)有金融机构或社会资本以股东形式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得2分。 |
(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核心定位 (22分) |
前沿共性 技术攻关 (12分) |
(1)评价期内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4分)。 (2)评价期内承担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数量(4分)。 (3)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及以上的研发项目(4分)。 |
攻关成效 (10分) |
(1)知识产权情况,包括评价期内取得发明专利数量(2分);制定并发布标准数量(2分);软著等其他知识产权(2分)。 (2)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及成效,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非常好,得4分;有部分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3~4分;有前沿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一般,得1~2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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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 (25分) |
研发投入 (6分) |
根据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情况得分。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期内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超过30%,得6分;研发费用比例小于10%的,不得分;10%~30%之间,按比例得分。 |
研发设备 (5分) |
(1)制造业创新中心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得2分。 (2)制造业创新中心拥有通过国家和国际相关机构认证的实验室,得1.5分。 (3)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标准化小试、中试产线,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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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6分) |
拥有不少于2位院士及“国千”资源,得6分;拥有1个院士及“国千”资源,得5分;无院士资源,但拥有较好“国千”、“省千”或同级别专家资源,得分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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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4分) |
制造业创新中心拥有固定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50%,得4分;未达到10%,不得分,10%-50%之间,可按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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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源 整合共享 (4分) |
(1)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之间实现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开放共享,得2分。 (2)制造业创新中心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实现对联盟成员单位的开放,并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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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 (18分) |
股东优化 (8分) |
(1)制造业创新中心股东成员所占市场份额超过50%或包括5家以上本领域国内排名前十的企业,得3分;超过要求的,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制造业创新中心股东结构中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得2分。 (3)有金融机构或社会资本以股东形式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得2分。 |
组织架构 (5分) |
重点考核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否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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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5分) |
重点考核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否形成了可操作性强、具有创新性、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市场运营、成果转移扩散机制、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等,在经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进行了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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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 (22分) |
成果转化 (6分) |
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6分) |
技术服务 (6分) |
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6分;成效一般,得3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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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8分) |
(1)主营业务收入(4分); (2)盈利能力(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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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标 (2分) |
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在研发方向、人才梯队培养、行业服务、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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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带动 (13分) |
技术扩散 (4分) |
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及成效,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非常好,得4分;有部分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3分;有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成效一般,得1~2分;无,得0分; |
企业孵化 (4分) |
重点考核孵化企业数量,孵化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及盈利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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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成效 (5分) |
(1)联盟成员单位涵盖本行业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得2分。 (2)核心联盟成员单位拥有不少于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3家省级创新平台,得2分。 (3)探索建立联盟成员间合作、资源整合模式,并以此为成员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