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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原固定制职工要求办理《劳动手册》的具体意见【到期失效】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原固定制职工要求办理《劳动手册》的具体意见【到期失效】
沪劳保就(200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6年8月12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人社法〔2016〕301号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1年8月15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随着向劳动力市场全面过渡步伐的加快,为方便企业中原固定制职工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新的职业或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现就原固定制职工要求办理《劳动手册》事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办理范围及对象

  办理《劳动手册》的范围,是指本市国有、集体企业;其对象是指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现本人要求领取《劳动手册》的原固定制职工。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凡属上述范围及对象的,应由单位向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