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工商部门擅自设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全文废止】
浙工商企〔2017〕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5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