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过渡性政策和措施的意见

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过渡性政策和措施的意见
渝人社发〔2011〕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基本结束,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入轨。为妥善解决改革入轨后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效疏通人才成长通道,促进事业发展,现就2011年至2015年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过渡性政策和措施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允许集中调控

凡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采取集中调控方式设置岗位的事业单位,可由有关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