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发〔2021〕4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自贡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6 日
自贡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川办发〔2020〕57号) ,科学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事业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人才培养制度,不断加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龄健康服务,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65 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所有养老机构均具备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条件。培育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3 个,每个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至少培育 1 家以一站式医养结合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健康养老社区。
二、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
(一)加强居家老年人健康监测评估和管理。荣县、富顺县至少在 1 家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站。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谱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评估与监测,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龄健康项目。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强化居家养老与医疗服务有效衔接。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内容,建立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每个区县至少在 1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支持各类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家政服务、社会工作等机构和组织,为高龄、失能失智、 失独、 空巢等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础
(三)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以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尽可能相邻或互嵌。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 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嵌入式”发展,或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保健等服务。到 2022 年,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提供社区医养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志愿者、社区居民开展为老志愿服务。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特长和作用,实施社工进家庭、进机构、进社区行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物质扶助等服务。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
(五)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或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特别是非建制卫生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品牌化、 连锁化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鼓励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毗邻建设,实行“两院一体”管理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 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对转诊老年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促进医养服务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地点,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到 2022 年, 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达 100%,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 3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升级
(七)提升中医药医养服务。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老年人亚健康与慢性病风险评估,以及生活方式、危险因素、干预技术与方法研究,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健康理念和方法,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鼓励开发针对老年人的“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产品。到 2022 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建成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3 个。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医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盐、龙、灯、食”特色文化资源及丰富医疗资源优势,完善老年人旅游服务设施,开发老年人医疗康养、度假疗养、康体养生等服务产品。依托富顺县青山岭森林公园、自流井区尖山风景区、大安区青龙湖旅游度假区,打造中医康养、森林康养、乡村康养等康养旅游目的地。支持贡井区依托市康养中心建设康养小镇。 (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应用适合社区、家庭和老年人的血压、血糖、心电等常用智能检测设备、紧急呼叫和监控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满足多样化医养需求。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专科问诊、预约挂号、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心理关爱和安宁疗护等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