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全文废止】
温政办〔2009〕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温政办〔2016〕2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9月24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温政发〔2020〕23号)规定,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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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政办〔2025〕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
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
为规范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方案制订和审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改制工作公开透明、依法运作,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2005]60号)及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批工作程序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改制方案的内容
企业改制方案包括改制总体方案和改制实施方案。
(一)改制总体方案内容。
1.企业现状:改制企业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情况、近3年财务状况及改制前或上年末资产、负债及资产抵押、涉讼等情况;
2.改制思路及改制形式(包括重组、联合、兼并、解散等);
3.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4.改制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方案;
5.职工安置方案;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改制实施方案的内容。
1.企业概况;
2.改制形式;
3.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情况;
4.经评估确认的资产情况;
5.资产处置情况(包括经审核后需进行资产剥离、提留、核销等情况);
6.改制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情况;
7.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安置方案;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改制方案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一)改制方案审批权限。国有企业改制总体方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根据方案涉及的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批复。
集体企业改制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资产管理公司会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