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国税发〔2009〕67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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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