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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7〕1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大中型企业,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

现将《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39号)废止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



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

指标级别

建设要求

分值

一级

二级

1-1单位基础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

2.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企事业职工教育经费占比不低于30%

1.企业提供职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花名册或单位职工组成情况说明,院校提供专业课教师花名册或专业课教师组成情况说明;

2.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制度文件;3.单位近三年高技能人才年度培养计划、经费投入、经费增长占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的佐证资料。

6

1-2专家队伍

1.3-15人专家团队;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经历。

1.工作室成立申报报告、上级批文等相关资料;2.工作室成员职业资格、技术成果等基本信息资料;3.本单位成立工作室建设团队的相关文件及有关主管单位备案资料。

6

1-3建设资金

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补助15万元,所在单位配套不少于15万元;

2.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补助10万元,所在单位配套不少于10万元;

3.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补助5万元,所在单位配套不少于5万元。

1.工作室建设各级资金预算佐证材料。

2.工作室建设各级资金投入佐证资料。

8

1-4工作场地

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具备交流、展示、培训等功能,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

1.工作室规章、带徒传技、技术成果展示区域;2.工作室工作场所照片及其它佐证资料。

8

1-5设施设备

提供维持工作室完成日常工作运行的必要设施与设备。

1.设施设备实物及购置台账;2.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记录。

6

2-1管理制度

1.单位出台工作室管理办法,并报市高技办备案。

2.单位制定工作室管理制度。

1.单位出台的工作室管理办法;2.单位管理工作室的各项制度。

6

2-2经费管理

1.建立台账,对经费进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

2.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

3.市级补贴资金用于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活动;

4.单位配套资金用于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1.工作室设备、设施购置、技术攻关、绝技传承、技能培训、工作激励等专项资金预算与使用方案;2.工作室建设经费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的使用台账及会计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

8

2-3基础管理

1.批准建立工作室后由市高技办统一授予铭牌,并按照指定格式制作配发工作证

2.每个工作室明确1名负责人(一般为技能专家本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明确工作室成员工作职责。

1.工作室办公场所挂有市高技办统一授予铭牌;2.工作人员佩戴市高技办统一格式的工作证;

3.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工作室负责人资质材料;4.工作室组织机构图、成员工作职责、日常运行操作规范等上墙张贴。

4

2-4运行管理

工作室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改进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1.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含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与革新、技术成果交流与培训、自身建设等);2.工作室各项工作的期中检查控制、期未成果验收的佐证资料;

3.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与改进思路;

4.工作室成员津补贴发放证明。

8

2-5信息报告

工作室开展重大活动或取得重大成果等,应及时向市高技办报告。

1.重大活动或重大成果专题总结等档案记录;2.向市高技办报送的重大活动或重大成果报告。

4

2-6档案管理

建立专门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工作室文件材料、日常工作、重大活动等文字和影像资料,按照本规范的一、二级指标分类建档。

4

3-1带徒传技

1.发挥带徒传技作用: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8人⑵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人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人;

2.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技术技能集中培训。

1.师带徒协议,徒弟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成果的佐证资料;

2.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绝技传承的实施记录;

3.工作室职业技能集中培训计划、实施记录、学员评价等佐证资料;

4.单位近三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名册与分析佐证资料。

8

3-2技术成果

1.协助开展技术研发,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2.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1.协助技术研发、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工作成果佐证资料;2.提炼总结的生产操作法在单位推广的佐证资料;

3.工作室成员项目成果的专利、著书、获奖荣誉佐证资料。

8

3-3培训交流

国家级和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培训、展示、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推动行业、区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培训、展示、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的佐证材料;
2.工作室项目成果社会媒体宣传报道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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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社会责任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积极承担相关专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2.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完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任务的基础上,还要参与各类技能竞赛评判,指导参与国家和国际技能竞赛,参加国内外技能技术交流,为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完成市里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完成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任务的基础上,还要参与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自主立项或积极参与本行业技术技能研发工作,参加国家和国际技能技术交流,完成国家或市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1.工作室近年承担相关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方案、教学计划、教材、课表等佐证资料;

2.工作室近年参与相关专业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佐证资料;

3.参与技能竞赛评判,参加国内外技能技术交流等活动的聘书或通知等佐证资料;4.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与师资队伍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讲义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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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社会影响

工作室成员或学徒(学生)取得重要贡献或重要荣誉的:

1.获市级二类竞赛一等奖(第1名)或市级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1-3名)的,加3分;

2.获国家级二类竞赛二等奖(1-3名)或国家级一类竞赛三等奖(1-6名)以上的,加5分;

3.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加5分,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决赛的加8分;

4.获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优秀奖加10分,铜牌加12分,银牌加15分,金牌加20分;

5.取得重大技术技能成果、国家专利的,加5分;

6.在市级媒体报道的加2分,在中央媒体报道的加5分;

7.典型工作经验公开出版发行的,加5分;

8.技改成效显著,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酌情加1-5分。

相关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媒体报道、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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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