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发〔2017〕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海政发〔2019〕40号)规定,继续有效
2017年9月24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5〕153号 |
2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5〕207号 |
3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5〕210号 |
4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4〕94号 |
5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4〕109号 |
6 |
《印发海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发〔2011〕52号 |
7 |
《印发关于海宁市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风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海政发〔2012〕97号 |
8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134号 |
9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5〕103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宁市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政发〔2008〕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