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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政办发〔2016〕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1月17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83号)、《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浙政办函〔2013〕8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由政府出资和金融机构、其他组织捐资组成,主要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本办法所称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三条  信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县联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确保基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出资区域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领导小组,加强对信保基金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
第二章  基金设立与组织管理
第五条  信保基金来源。以政府出资为主,金融机构及其他组织自愿捐资等形式为辅。
第六条  信保基金规模。初创设立5亿元,远期视基金运行情况、地方可用财力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逐年追加做大基金规模。
第七条  初创设立的出资额。信保基金初创设立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市、区两级金融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合作意愿认捐1亿元。
第八条  基金运行的组织管理。基金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等。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以下简称信保中心)为基金委托运行机构,受理事会领导和监督,负责信保基金的运行、担保审核、风险管控、风险代偿、债务追讨等。信保中心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实施法人治理和企业化管理。市金融办负责对信保中心实施管理。
第九条  信保中心组织架构。信保中心实行基金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设信保审核委员会。信保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
第十条  信保中心负责信保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基金理事会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负责对申请担保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审核;进行保后跟踪、管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基金担保业务情况;做好贷款的风险代偿,并与合作金融机构共同向借款人追讨。
第十一条  合作银行根据基金约定的放大倍数和利率提供贷款。由信保中心担保的贷款,不能要求借款人追加第三方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除外),不能附加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贷款银行监督借款人(项目)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若发现借款人(项目)有潜在风险损失的可能,银行应及时采取一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尽快书面告知信保中心,共同协商处理,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贷款出现风险后,信保中心可委托合作银行负责信保基金担保贷款的诉讼、追讨等法律事务,并按协议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第十二条  信保审核委员会组成。信保审核委员会由固定委员和非固定委员组成。信保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固定委员;非固定委员由专家组成,信保中心建立审核委员会专家库,每次审核抽签确定参加专家。
第三章  基金的运作
第十三条  信用保证对象。本信保基金保证对象主要为出资区域各县(市、区)优质成长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股东及个体工商户。保证对象主要由合作银行推荐,市、县两级经信、科技、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推荐。具体准入条件细则,可由信保中心予以设置及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  信用保证贷款投向。具体信贷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优先考虑地方政府扶持支持的行业和专项贷款。
第十五条  申请途径。有间接保证和直接保证。间接保证由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向信保中心申请基金担保,信保中心审核同意担保后,银行发放贷款。直接保证由借款人向信保中心申请,信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借款人持信保中心担保函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两种保证方法,主要以间接保证方法为主。信保中心和合作银行分别进行保后、贷后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  担保额度和费率。信保基金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单个企业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800万元,小微企业股东及个体工商户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00万元,原则上小微企业股东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