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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发〔2012〕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畜牧业是事关国家食物安全、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为切实保障生猪等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现就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地深入推进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大力推行畜禽生态规模养殖,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畜牧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当前,畜牧业发展仍面临环境资源、养殖用地等因素制约,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疫病风险依然较大,产业链不够完善,产业基础和动物卫生监督力量依然薄弱,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公共卫生安全任务依然繁重,必须构建以产业化经营为核心、关联产业紧密链接为基础、经营主体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立畜牧产业链各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安全共保、生态共护”的机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统筹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保供给、保安全”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强化畜牧业基础建设,创新产业组织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新型畜牧产业化组织、生态循环、装备与信息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动物防疫监管服务五大体系,积极打造高效生态畜牧业强省,努力在农业各大产业中率先实现现代化。到“十二五”末,力争基本建成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化、设施化、专业化水平全国领先,核心竞争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省畜牧大产业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其中养殖产值达610亿元以上、饲料产业产值300亿元以上,猪肉等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稳定在80%左右。
  三、建设内容
  (一)以“两区”建设规划和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为引领,优化畜牧产业区域布局。重点培育甬温台丽舟等浙东南增长区,巩固提升杭金衢绍等主产区,嘉湖等平原地区要在提升中适当调减养殖量,适应区域环境承载、土地消纳能力的要求。按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要求,与“两区”建设科学配套、同步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场,提高“两区”中畜牧业比重,逐步形成一批畜牧业优势集聚区、产业带。
  (二)以生产经营主体合作为重点,构建新型畜牧产业化组织体系。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鼓励采取养殖权流转进养殖小区等方式,促进散养向规模养殖转型。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兴办畜禽养殖场,加快对现有中小型养殖场的改建扩建。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联合建立畜牧专业合作社,合作投资农业相关产业。引导畜牧专业合作社增资扩股、跨区域重组,可按地域和类别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打造一批大社强社,畜牧生产重点县和产业优势区要率先推进。引导畜牧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在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的前提下设立、收购、兼并、重组畜禽屠宰或畜产品加工等企业。支持畜牧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联合饲料企业合作开展饲料加工。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势,建立饲料原料海运、仓储物流基地。推进畜产品农超对接,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直供直销等新型畜产品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85%以上,其中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60%以上;建成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畜牧专业合作社200家左右,其中年销售额亿元以上50家以上;培育2—3家全国知名的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基本建成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产权为纽带,畜禽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流通配送等不同主体利益紧密联结的新型畜牧产业化组织体系。
  (三)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构建新型畜牧业生态循环体系。深入推进以“农林牧渔结合、资源循环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生态化建设,合理布局畜牧业与种植业,实现循环共生。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牧小区实行周边土地流转集中或协议对接,建设好与种植业对接的沼液管网设施,实现畜禽排泄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机肥加工、沼液配送企业通过与畜禽养殖主体合作经营方式,实行畜禽排泄物集中处理加工、产品统一配送。大力发展食草动物和园(林)地养禽。继续在散养密集地区建设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理中心。鼓励畜牧专业合作社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将畜禽排泄物用于清洁能源生产,并积极探索碳指标交易机制。到“十二五”末,力争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7%以上,基本建成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就近就地利用为基础、有机肥和沼液专业化服务为主体、农林牧渔有机结合的新型畜牧业生态循环体系。
  (四)以设施化改造为重点,构建新型畜牧业装备与信息化体系。支持以畜禽养殖场自动化养殖设施、饲料散装配送设备、排泄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备等为重点的畜牧业机械研发生产。结合“两区”建设,推进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加快配备畜禽栏舍智能化控温、喂料、性能测定和防疫消毒、畜禽排泄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大力推行饲料散装配送,加快散装饲料运输、储存、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畜牧专业合作社畜产品冷链设施设备和品牌直销店建设,提高物流装备水平。加快信息采集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等相关设施建设和软件开发,建成产业预警、动物标识与动物产品追溯等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浙江数字畜牧业平台,逐步实现与畜产品安全追溯和流通消费监管系统对接,提高畜牧兽医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相结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构建以区域性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养殖场、屠宰场自行处理为基础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本完成设施化改造,规模养殖场散装饲料配送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畜牧兽医管理与产业主体基本实现信息化对接,基本建成以畜牧业生产、饲料配送设施为主体,病死动物和排泄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相配套,信息化管理为手段的新型畜牧业装备与信息化体系。
  (五)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构建新型畜牧科技与人才支撑体系。加大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特色品种开发利用力度。引导支持畜禽种业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培育生猪、禽、兔、蜂等优势畜禽种业核心企业。支持畜牧专业合作社、畜禽规模养殖场从省内种畜禽企业引入优良种畜禽用于商品生产,支持专业人工授精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联合创办人工授精站,加快构建新型良种推广体系。引导饲料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培育饲料生产核心企业。继续推进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和兽用原料药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支持畜禽种业、饲料生产核心企业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联合教学科研院所建立研发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推动联合育种和高效环保饲料开发,加快推进畜禽种业和饲料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支持核心种业、饲料企业以及新型畜牧产业组织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满足新型主体人才需求。到“十二五”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