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因患大病、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比照享受退休时有关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6〕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医保病人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医保规〔2021〕13号)规定,有效期至2026年9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操作程序,现将因患大病、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比照享受退休时有关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