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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停止执行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停止执行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海政发〔2014〕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海政发〔2019〕4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海政发〔2021〕5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补助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对涉及财政补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十四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件规范性文件中财政补助部分条款停止执行;8件规范性文件涉及财政补助条款需作修改。废止和财政补助部分条款停止执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7件)

     2.决定停止执行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3.需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支持皮革、经编总部商务区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08〕104号)

  2.《关于进一步鼓励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12〕115号)

  3.《关于推进新市镇新社区建设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海政办发〔2009〕15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镀行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海政办发〔2011〕14号)

  5.《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09〕125号)

  6.《关于众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扶持政策的意见》(海政办发〔2011〕167号)

  7.《浙江连杭物流重大项目扶持政策》(海政函〔2009〕73号)

  8.《海宁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中心项目扶持政策》(海政函〔2011〕58号)

  9.《海宁市农业丰收奖评审管理办法》(海政办发〔2007〕128号)

  10.《关于印发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2009〕57号)

  11.《关于理顺生猪检疫体制的专题会议纪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年第四期)

  12.《关于印发海宁市温室甲鱼养殖废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2〕186号)

  13.《关于印发海宁市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1〕122号)

  14.《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危桥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06〕184号)

  15.关于印发海宁市乡村康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04〕46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09〕58号)

  17.《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并购重组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09〕82号)


附件2


决定停止执行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停止执行条款

1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海宁市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08〕129号

第五条“考核办法”第一款

2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海政办发〔2010〕173号

第三条“统筹安排,进一步落实服务业统计经费保障”


附件3


需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修订条款

1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海政发〔2008〕49号

第四条第四款

2

《批转市农经局市财政局关于海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0〕2号

第二条

3

《关于印发海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0〕93号

第五条第一款

4

《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生态化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1〕61号

第一条

5

《关于印发海宁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2〕74号

第四条第二款

6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通知》

海政办发〔2009〕162号

第二条第三、四款

7

《关于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政发〔2003〕26号

第三条第二款

8

《海宁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

海政办发〔2009〕163号

第十九条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