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
沪人社关发(200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6年8月12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人社法〔2016〕301号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1年8月15日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9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劳动关系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人社规〔2021〕9号规定,有效期至2026年8月15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拟到期日期2026/8/15。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实施裁减人员(以下简称裁员)方案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范围:

1、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以及注册资金一千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