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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3〕6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谢水华同志是否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请示》(嵊劳社(2003)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必须严格按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