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企〔2015〕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19〕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21〕3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财法〔2023〕6号》规定,保留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设立“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为规范和加强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以下简称“天使梦想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支持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天使梦想基金由省政府主导设立,重点扶持梦想小镇有创业梦想和创业精神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并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形成创业创新重点示范效应,推动我省创业创新加快发展。

  第三条 天使梦想基金初期规模为5000万元,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循环使用,由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专户管理职责,今后视基金运作和管理情况报省政府批准后逐步扩大规模。

  第四条 天使梦想基金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运作模式,根据项目培育阶段不同分步实施,从而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全程孵化链条。

  第五条 天使梦想基金管理的一般运作程序为:项目定期征集、项目评审、签署资助协议及拨付资助款、项目行权、项目培育、项目退出、项目激励、项目处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省财政厅主要职责:负责天使梦想基金的重大决策,筹措落实财政出资资金,制定天使梦想基金管理办法,牵头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规则,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做好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

  第七条 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引进、收集和汇总大学生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评审,对入驻梦想小镇的创业项目提供软、硬件服务,会同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创业资助项目提供后续跟踪和持续培育。

  第八条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职责:协助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引进、收集和汇总梦想小镇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评审,担任项目评审委员会秘书,代表天使梦想基金与创业团队签署资助协议,并办理行权、退出等相关事宜,会同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做好资助项目的后续跟踪和持续培育,以及对已退出项目继续提供后续服务等。



  第三章  项目征集



  第九条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定期对已入驻梦想小镇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征集,并汇总入驻创业创新项目信息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 征集项目的对象为有创业思路和创业精神的大学生团队,具体包括:具有创业意向和创新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以及毕业不超过10年的历届大学生等创业团队(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计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第十一条 当征集的项目达到一定数量时,由省财政厅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提供会务组织和场地安排。



  第四章  项目评审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成员由省财政厅、未来科技城管委会、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各委派1名代表、另邀请专业投资机构2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由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员担任,主要负责项目评审会议记录、整理评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