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四个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条款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四个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条款的通知

绍市府发〔199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6〕8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最近,市政府法制局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进行了清理。发现部分规范性文件已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现决定对《绍兴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停止执行。同时,对《绍兴市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试行办法》等七个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因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或已有新的规定所代替,决定即日起对这部分条款停止执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希有关部门按市政府法制局绍府法(1990)1号通知,抓紧制订急需配套的行政措施。

我市自1983年7月撤地建市以来,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对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局汇编成册,以利贯彻实施。

附:1.《绍兴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绍兴市人民政府部分条款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绍兴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理由

1

《绍兴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

绍市府办(85)第101号

1985年8月12日

按国务院《关于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知通》和市府(86)第32号文件执行。

2

《关于府山无烟区实施意见的报告》

绍市府办(85)第6号

1995年5月21日

按《绍兴市烟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关于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意见》

绍市府(84)第73号

1994年3月31日

该文件的法规依据《城市规划条例》已废止。

4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规定》

绍市府(84)第141号

1984年11月28日

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

绍兴市人民政府部分条款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停止执行的条款

理由

1

《绍兴市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试行办法》

绍市府办(86)第18号

1986年4月7日

第六条

地下水资源费应按国务院规定收费办法执行。

2

《绍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外投资的若干规定》

绍市府(86)第03号

1988年5月16日

第十二条

减免地方所得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3

《绍兴市企业职工职劳动保险基金统筹试行办法》

绍市府(86)第36号

1986年12月13日

第十条

罚款缺乏法律依据。

4

《绍兴市临时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

绍市府(83)第53号

1988年4月2日

第三条

按市府(1989)第165号文件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5

《关于草人事管理的试行意见》

绍市府(81)第70号

1984年6月1日

第三条、第八条

市府有新规定。

6

《关于改进我市人事管理制度的试行意见》

绍市府办(85)第62号

1985年5月13日

第一条  的第3、1款、第二条

市府有新规定。

7

《绍兴市企业女职工生育和生育基社会统筹暂行办》

绍市府(89)第57号

1989年5月15日

第九条

增收滞纳金无法律、法规依据。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