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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玉政发〔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桂政发〔201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09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8〕192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就涉及证明事项、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内容进行专项清理。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如下:

一、对2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对1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5件).doc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8件).doc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5件)

文件标题

文号

1999年度

1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公安局关于各类人事关系代管人员入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1999〕11号

2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镇住宅建设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政发〔1999〕52号

3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告

玉政发〔1999〕64号

2000年度

4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玉林城区交通秩序的通知

玉政发〔2000〕15号

5

玉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00〕42号

2002年度

6

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玉政发〔2002〕3号

7

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决定的通知

玉政发〔2002〕8号

8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意见

玉政发〔2002〕34号

2003年度

9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发〔2003〕54号

2004年度

10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发〔2004〕8号

11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产畜牧局关于加快实施水域养殖证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4〕149号

2005年度

12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8号

13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09号

1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97号

2006年度

15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扶持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之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73号

2007年度

16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加快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发〔2007〕46号

2010年度

17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加快全民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10〕15号

18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0〕176号

2012年度

19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2〕84号

2013年度

20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13〕21号

21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3〕149号

2015年度

22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政发〔2015〕22号

23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发〔2015〕85号

2016年度

2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玉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玉政办发〔2016〕44号

2017年度

25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度玉林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玉政办规〔2017〕4号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18件)

文件标题

文号

2004年度

1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

玉政发〔2004〕18号

2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玉林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04〕28号

2005年度

3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级社会保险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67号

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199号

2006年度

5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06〕13号

6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玉政发〔2006〕26号

7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135号

2007年度

8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与县(市、区)有关工商业户税费划分及市本级契税征管调整的通知【已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市、区)有关工商业户税费划分及市本级契税征管调整的通知》 ( 玉政办函〔2019〕57号废止】

玉政发〔2007〕17号

2008年度

9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8〕102号

2009年度

10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9〕104号

2010年度

11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0〕178号

12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0〕179号

13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0〕250号

2012年度

1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2〕81号

2014年度

15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细则(试行)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4〕93号

16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林权交易细则(试行)》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4〕128号

2015年度

17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5〕57号

2017年度

18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玉政办规〔2017〕3号







玉林市司法局关于《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玉林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6-01       来源:玉林市司法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18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桂政发〔2019〕4号)文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专项清理公布废止152件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对1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玉林市人民政府参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对照清理和废除相关文件工作。现对《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玉林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18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桂政发〔2019〕4号)文件,公布废止152件规范性文件、对1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涉及证明事项、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二、清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09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8〕1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桂政发〔2019〕4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介绍我市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就涉及证明事项、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内容进行专项清理,将清理结果汇总公布:一、对2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对1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四、意义

我市及时对涉及证明事项、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是贯彻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