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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江门市区电镀企业入园扶持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江门市区电镀企业入园扶持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府办〔2010〕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江府〔2019〕3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3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江府〔202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动江门市区电镀企业入园的扶持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八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推动江门市区电镀企业入园的扶持措施


根据《江门市电镀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实施方案》(江环[2007]222号),我市共规划建设新会崖门、开平月山和台山海宴3个电镀工业定点基地,其中,崖门基地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的相关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承接市区现有电镀企业的整合搬迁;月山基地主要承接开平市、鹤山市现有电镀企业整合搬迁;海宴基地主要承接台山市、恩平市现有电镀企业整合搬迁。目前,崖门基地已于2009年3月获省环保局正式批准建设,开平月山和台山海宴基地正在向省环保部门申报批准当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镀行业统一定点工作,根据《关于推动江门市区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统一定点工作方案》(江府办[2009]67号),特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一、扶持对象

(一)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现有电镀企业(含配套电镀生产线)主动关停或搬迁入我市获省批准建设的定点电镀基地的;

(二)符合我市获省批准建设的定点电镀基地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进入基地新办的电镀企业。

二、扶持措施

(一)按基地新增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扶持和奖励。具体扶持奖励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