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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2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丽水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对标“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和全市旅游业发展大会精神,以“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以“丽水之干”加快旅游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深化旅游结构性改革,打造“旅游规划建设升级版、旅游产品供给升级版、旅游区域协作升级版、旅游机制改革升级版、旅游服务功能升级版”。

(二)主要目标。坚定“诗画浙江”鲜活样板、中国一线休闲度假城市和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定位;着力加快瓯江山水诗路文化旅游带建设;全力推进千亿大投资、全域大创建、景区大提升、度假区大建设、品牌大培育等“五大工程”建设。到2025年,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新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旅游业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产业。

二、立足于诗路统领,推进旅游规划建设升级

(三)加快瓯江山水诗路文化旅游带建设。充分挖掘保护瓯江山水诗路遗存,围绕诗词、山水、民俗、佛道四大文化主题,擦亮古城名镇名村、高等级景区、名山公园、遗址公园、产业平台、人文水脉、森林古道、革命旧址八类诗路“珍珠”,并串“珠”成“链”,设计精品游线,开展形象演绎,打响瓯江行旅图、处州风华录、江南秘境乡三大品牌,形成海丝瓯江源、十里云和湖、丽水山居图、青田时尚汇等四大产业集聚组团和好溪诗路带、松阴风光带、小溪风情带等三个产业集聚廊道,打造中国山水诗实景地、中国山水诗研学圣地、“诗画浙江”最佳旅游目的地。

(四)完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深入对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突出先进理念、丽水特色,兼顾传统产品、新兴业态,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督导评估机制,积极探索以旅游规划为引领的多规融合,逐步形成“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规划体系。

(五)明确旅游空间布局。按照“一轴、一心、四区、四级”的旅游空间发展模式,全面助推丽水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域旅游目的地。其中,“一轴”为瓯江山水诗路生态旅游轴;“一心”为城市旅游中心;“四区”为缙青品质休闲旅游区,龙庆经典文创旅游区、遂松田园牧歌旅游区、云景民族民俗风情旅游区;“四级”为城市、乡村、高等级景区、风景道四大重点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三、立足于品质提升,促进旅游产品供给升级

(六)推进千亿大投资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十四五”招商引资签订正式协议投资500亿元以上,确保“十四五”完成文旅项目投资120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10个重点旅游项目,即丽水山居图、百山祖国家公园、瓯江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海丝之路文化旅游项目、缙云城市滨江休闲综合体、千峡湖旅游度假区、遂昌天工之城、云和梯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松阳国家级传统村落文化体验区、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

(七)推进全域大创建工程。深化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在70%县(市、区)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上,力争到2025年,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按照主客共享理念,积极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村三级景区化体系,力争到2025年,9县(市、区)城区全部创成旅游景区城,全市旅游景区镇达到130个、旅游景区村达到1000个,形成“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城一风光”的全域大美格局。新评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奖励200万元,主要用于在创建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旅游项目;同时对创建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八)推进景区大提升工程。加强景区“微改造”提升,打造一批体验精彩、文化精粹、运营精心、服务精细、营销精准的精品旅游景区。对现有1家5A级景区、23家4A级旅游景区进行全面优化提升,进一步发挥核心景区的引擎带动作用。重点推进古堰画乡、云和梯田、遂昌金矿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缙云岩下石头村景区、云和佛儿岩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新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级旅游景区2个。全面推进现有景区优化提升工程,培育千万亿级核心景区1个。新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300万元,支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创建旅游区项目建设;同时对创建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新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定奖励。

(九)推进度假区大建设工程。全力打造丽水瓯江风情、景宁畲族风情、云和湖、松阳田园风情、龙泉青瓷文化、千峡湖、大洋山、仙侠湖等8大旅游度假区,着力完善旅游休闲核心产业及延伸、配套服务产业等度假区产业体系,到2025年,新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新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300万元,支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创建过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的旅游项目;同时对创建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新评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定奖励。

(十)推进品牌大培育工程。加快文旅金名片培育,围绕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古堰画乡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龙泉剑瓷文旅项目建设、松阳高腔传承保护、青田“文化侨乡”打造、缙云“黄帝文化”提升、“畲族文化”传承与利用、云和梯田创国家5A景区、庆元香菇廊桥文化产业提档升级等,打造展示丽水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全国乡村春晚大本营,加快实现春晚向村晚转变,逐步打响以遂昌班春劝农为代表的丽水“二十四节气”品牌。

(十一)推动旅游融合发展。以瓯江山水诗路为纽带,深入挖掘丽水特色文化资源,通过“旅游+”“+旅游”的形式,加快红色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行、康养旅游等旅游业态培育。进一步打响“丽水山景”“丽水山居”“丽水山耕”等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成一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一批高等级旅游民宿。积极发展夜间旅游消费,加快推进旅游商品购物、特色餐饮美食、主题酒店、城市综合体等休闲产业,打造咖啡红酒主题街区,推进咖啡红酒进街区、进景区、进民宿,建设咖啡主题、红酒主题博物馆。新评定为省级各类旅游产业融合基地的奖励10万元;新评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的奖励50万元;新评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奖励30万元;新评为国家五星级旅游民宿和省白金宿级旅游民宿的奖励40万元,给予其它等级旅游民宿一定奖励;新评为百县千碗美食小镇和美食街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的,给予百县千碗旗舰店、示范店一定奖励。

四、立足于市场开拓,推动旅游区域协作升级

(十二)合力共拓旅游市场。巩固省内客源市场,接轨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客源市场,开拓海西、京津冀、珠三角等远程客源地市场。强化市县携手,推出全市域精品旅游线路,整合营销拓市场;强化政企携手,主动与航空公司、铁路、旅游集团等平台合作,共同研发旅游包机、旅游专列、旅游专线等旅游产品,借势借力营销拓市场;强化区域携手,重点借助浙闽赣皖四省国家级生态旅游协作区、山海协作和金丽温衢旅游联合体等区域载体“手挽手”合力共拓市场。对重点客源市场企业送团、旅游专列、旅行社地接等给予奖励。

(十三)多元促销旅游品牌。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跟进、全民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构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地方媒体和新媒体”四位一体全方位宣传格局,紧扣瓯江山水诗路文化旅游带和“一县一品”,强化线路、活动、展会、微系列等多元促销手段,共同打造“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旅游区域品牌。

五、立足于要素配套,加快旅游服务功能升级

(十四)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全面使用“互联网+监管”执法监管平台,依托智慧化手段,规范旅游市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坚持市场监管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旅游市场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

(十五)构建“快进慢游”旅游基础设施。加快丽水机场建设,构建串联各县与重要旅游资源的特色交通体系。创新发展旅游观光轨道和“水上之旅”“低空之旅”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