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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函 〔2009〕4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1-04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