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沪国资委规划〔2012〕3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等27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沪国资委法规〔2019〕112号)规定,有效期为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五年。
各委管单位: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12-7)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有企业是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主力军。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强化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
国有企业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支撑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战略目标,打造企业技术创新的引擎
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市属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目标,强化“引”、“逼”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到“十二五”末,市属
国有企业基本建立起符合产业技术创新规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创新体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市属
国有企业市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超过170家。企业集团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左右,逐步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
二、落实创新职责,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市属
国有企业集团是技术创新的责任主体。要跟踪研究企业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产品创新需求,提升技术创新战略,明确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创新重点和中长期目标。要滚动实施技术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技术创新战略目标顺利实现。要围绕建立自主技术体系和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等战略重点,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强研发管控,提高创新整体效能。要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研发投入持续增长。要积极对接争取一批国家和上海的重大专项,跟踪研究开发一批储备项目,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骨干企业。要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每年在国资收益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支持市属
国有企业主业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促进企业内涵式发展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有利于提升主业能级的技术创新资源收购项目、自主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
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技术和产品,在市属
国有企业内率先进行示范应用。
四、实施资源集聚,优化企业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链
加大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快退出非主业和缺乏竞争优势的行业领域,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进一步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支持企业收购兼并境内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统筹市属
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