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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若干举措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若干举措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工商综〔201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5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19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力服务八大万亿产业,现就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出如下举措。

  一、四措并举,大力推进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清单管理。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工商办事项目,梳理和发布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见附件),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报审核。申请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今年下半年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为企业登记“零上门”提供技术保障。拓展登记服务渠道。提供手机APP申报、银行网点代办、同城通办等渠道,进一步满足申请人及时快捷、就近办理工商业务的需求。

  二、推行企业名称和住所申报承诺制。在现有企业名称自助查重申报基础上,进一步开放企业名称库,方便企业查询取名。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步实施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改革,进一步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在特色小镇、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创业园区等地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支持地方政府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治危拆违、淘汰落后产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建立住所(经营场所)禁入负面清单,严把住所登记准入关。

  三、试点推广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程序,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备案。积极支持杭州等地试行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实现工商部门登记与商务部门备案一个窗口办理、一份表格申请、一套材料申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时推广。

  四、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公示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作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全面归集涉企信息,全面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对补报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先检查后移出的监管措施,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四统一”的工作机制。结合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综合抽查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全覆盖,年度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全部企业的3%,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五、坚决打好治劣扶优攻坚战。加大企业简易注销力度,持续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进一步放宽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扩大简易注销适用的企业类型,取消简易注销适用的企业设立年限限制。继续推进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作,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试点工作。加强对吊销未注销企业的监管,在梳理排查基础上,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的清理、清退、清除工作。

  六、全力打赢首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收官战。突出产业导向、创新导向、品牌导向和集群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坚持存量提升与优化增量并重,着力打造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美、小而特的小微企业集群。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进入大企业的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集群提升。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梯次培育库、“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个转企”重点培育库。以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上规升级率等“四个率”为重点,推动“个转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联盟,加强财务会计、建证建账、专项法律服务、专项风险管理、金融和技术对接、股交所挂牌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细落实。定期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和年度发展报告,加强发展态势研判。滚动制定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及时谋划并精心承办好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暨2017年民企“双对接”活动月。

  七、精心组织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部署开展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商品质量承诺、无理由退货、消费争议和解、先行赔付等企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助力打响“消费环境最优省份”品牌。

  八、更好发挥“三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在浙江的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申报受理窗口,实现商标注册“家门口”办理。有序推进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推进商标信用监管,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九、深化与电商平台战略合作,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立足当前网络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和网络治理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加快建立与平台的数据对接交互机制,实现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发挥政企协同优势,加大网络案件协作力度,实施联合打假,联合打击炒信。推进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交互和信用评价联动,联合惩戒网络失信行为。积极创建“国家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促进网络信用公示和失信惩戒体系建设。

  十、全力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自贸区监管制度创新,及时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助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重大规划项目建设。

  十一、持续开展“当好店小二、服务助成长--万名工商(市场监管)干部连万家小微企业”服务活动。继续发扬“店小二”热情服务、贴心服务、精细服务的精神,当好宣传员,为企业提供商事制度改革、“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市场主体升级、民企“双对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等政策举措的宣讲和指导。当好帮扶员,巩固和深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年内全省新增100个示范点。整合品牌指导站、护密维权指导站(点)等功能,建立品牌培育库,加强商标注册、品牌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当好信息员,加强与上级工商部门、园区管理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单位的对接联系,主动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的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深入开展最优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上述举措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附件

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事项

举措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度,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企业可以利用开放的企业名称库查重以后,直接进入名称自助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并填写承诺书。名称自助申报通过以后,可以按信息提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实现企业名称核准“零上门”。拟冠省名企业在当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由当地登记机关通过名称申报系统报送省局核准,核准通过后,由当地登记机关提供快递送达服务,实现冠省名“最多跑一次”。

2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登记

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系统建设,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以后,申办人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今年下半年,进一步为企业登记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企业登记“零上门”。同时,为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满足各类企业登记申办人的需要,提供手机APP申报登记、银行网点代办登记、同城通办等服务渠道,申办人可以根据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进行企业登记。

3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现场申请办理,当场填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系统建设,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以后,申办人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最多跑一次”。今年下半年,进一步为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零上门”。

4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对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并在公告4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在登报公告4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实现企业注销最多跑一次。

5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备案通知书。

6

股权质押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股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7

企业档案查询服务

现场提交材料,实行一次办结,提供电子化档案查询、打印服务。

8

企业年报联络员确认

现场或以邮寄方式办理企业联络员确认手续,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

9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数字证书或企业联络员端口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实现年报“零上门”。

10

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报送或现场提交年度报告,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

1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书面年度报告

现场提交年报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年报贴花;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邮寄方式补正材料并发放年报贴花。

12

市场名称登记

符合商品市场举办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

13

动产抵押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动产抵押登记书。

14

广告发布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15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工商总局浙江受理点)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受理。待总局登记后,现场领取质权登记证。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