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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人社办发〔2016〕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2017年12月8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有效部分)》 ( 川人社发〔2017〕50号规定,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原规定了有效期的,原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长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 川科专〔2019〕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外专局(引智办、外专办)、省级有关部门引智机构: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自2013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列入我省重大引智工程,对“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修改制定了《“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外专发〔2013〕14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外国专家局
2016年4月28日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重大引智工程,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制度,制定“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

  一、目标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聚焦创新,服务发展,紧紧围绕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和解决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关键问题和紧迫需求引进国外智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四川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的战略目标提供高端国外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方向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资助各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用人单位引进“高精尖缺”的外籍高层次专家和创新团队。
(一)在发展先进制造业方面,结合《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先进电力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油气钻采及海洋工程装备、汽车、新材料、医药等产业。
(二)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增效增收,重点支持引进优良品种、先进种养殖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和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
(三)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和养老健康服务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及旅游、文化创意、会展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
(四)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以优质医疗、教育、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支持高校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发挥跟踪科技前沿、推进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作用。
  三、资助项目的专家条件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引进的外籍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引进后项目专家当年在川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周,如为专家团队,首席专家当年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1周,团队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周。引进专家或高技能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或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或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

  (二)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且具有引进领域世界先进水平成果的专家学者;

  (三)具有国外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或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具备解决引进项目问题的能力;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五)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或其他高端外国专家。

  已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的项目不再作为“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申报项目。

  四、资助标准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