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发〔2009〕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目录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决定废止和暂时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4〕4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和谐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率先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坚持一体化发展,深化长三角区域及周边地区的合作,不断增强区域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定位。
——成为亚太地区国际门户的重要区域。围绕上海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打造全国重要的海上运输通道和战略物资储运基地,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层次和水平,发展培育若干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等产业,形成“高增值、强带动、宽辐射、广就业”的服务经济体系;继续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大幅提升,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要素流动和功能整合更加充分,经济、技术、文化等联系更加紧密,为提高长三角城市群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三)主要目标。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6%和32%,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市化水平超过6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耕地和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提升,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教育、商务会展和批发分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研发设计和数字传媒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旅游和房地产等传统优势服务业,加快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社区服务、人居休闲等服务业发展。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区域中心城市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加速转变,进一步发挥杭州、宁波、舟山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和鼓励我省金融机构主动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开展资本、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快杭州、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金融集聚区建设,吸引金融机构总部的后台服务中心、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金融服务外包、金融市场分中心等落户浙江,做强做大地方金融业。深入开展“信用浙江”建设,扩大长三角信用数据共享范围,建立区域社会信用平台与体系。促进服务业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增强中小城镇服务功能,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分工合理的城乡服务业合作体系和协调发展格局。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服务业工作机制,形成科学的服务业发展统计与考核评价体系。
(五)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皮革塑料、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传统及重点行业的技术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立足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国内重要的软件、家电、轿车、客车、汽车零部件等研发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生物和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新节能产品等高科技产业,加快建设以舟山为重点的沿海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宁波为重点的新材料研发中心,以及台州、湖州的新材料研发转化生产基地。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提高装备制造业系统集成能力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重点推进电站装备、大型石化装备、轨道交通设备、纺织装备等重要领域装备的本地化。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在装备制造、汽车、船舶、医药、钢铁、电子信息、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建材、新能源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着力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建设。
(六)着力推进农村农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对于流入和流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主体给予优惠政策。推行林权、大型农用生产设备等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房抵押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稳定粮食生产,全面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培育、扶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使我省成为长三角地区优质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供给基地。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以规模化家庭农场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完善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合作机制。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生态渔业和远洋渔业。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构筑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网。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村内道路硬化、卫生改厕、安全饮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用地节约的要求,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实施下山搬迁、培训就业、产业开发等行动,加强长三角区域扶贫协作,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山区经济,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七)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择优发展临港重化工业,按照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布局建设若干临港产业重大项目。高水平发展以炼油和乙烯为龙头、三大合成材料及多种有机化工原料为重点的石化工业,着力打造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温台石化产业基地。整合提升船舶、钢铁产业,加快形成集船舶现代设计、建造、修理、船用设备、船舶交易为一体的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特种精品钢铁生产,规划建设浙江省特种船舶制造基地和宁波钢铁基地。积极发展海洋装备业,提升技术集成化和设备成套化水平。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以其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组建全省港口联盟,增强港口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突出我省港口作为全国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干线港的地位。加强港口各项规划之间的协调,统筹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快发展港域现代物流,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促进港口物流与内陆物流联动发展。推进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洋山、梅山、金塘、衢山、六横港区开发为重点,提升港口服务功能,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煤炭、成品油、矿砂、粮食、液体化工等大宗战略物资储备和供应基地。继续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建立不同关区、检区间紧密协作机制,不断扩展“大通关”覆盖范围。创新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体制先行区。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海洋生态示范区。
(八)大力推动自主创新,积极建设创新型省份。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适用技术创新及应用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有效利用国内外现有单项和分散技术,加强综合集成,提升我省科研创新与应用能力。推进国家科技创新试点省建设,做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省部合作科研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发挥在浙部属高校科研院所的积极作用。构建各类创新载体和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完善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机制,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支撑能力,实现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推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提高企业从事研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社会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比重。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和财政贴息等政策,增加财政对技术创新的引导性投入,加大对公益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会同上海、江苏共同组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协同开展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提高区域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九)做强“三圈一群”,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构建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不断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能力。编制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推动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以中心镇为重要节点和载体,促进产业和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的集聚,实现城镇集约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综合交通系统、安全供水供能系统、现代信息网络系统、污水垃圾处理环保系统、防洪排涝防灾系统、绿化生态系统的建设。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
(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设施网络化水平。重点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等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建设高标准铁路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推进全省现代化轨道交通网建设,完善沟通周边省市的快速通道网络;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建设,优化省内路网,畅通出省通道;推进涉海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公路、铁路、水运、电力和油气管网等集疏运体系;加强航空枢纽港与支线机场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统筹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御潮、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库、海塘和堤防的安全保障水平,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建成覆盖全省、全国领先、能够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统一数据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论证、用地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十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着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创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出台节能降耗法规,制定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节煤、节材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和浅层地热利用。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冶金、电力、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环境保护八大工程,加强钱塘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管,进一步改善全省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协同上海市、江苏省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区域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开展长三角地区环保联合执法。加强陆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联合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力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十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竞争力。优化进出口结构,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和机电产品为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出口品牌的大型外贸企业,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推进优势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探索攻防并举的维权机制。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引导外资投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生物环保、现代物流、产品研发、金融保险、旅游文化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与外商开展营销合作、品牌合作和技术合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加工贸易、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加强能源、森林、矿产等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促进我省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生产要素配置。重点鼓励企业投标承包境外船舶修理等大中型工程项目,发展服装、建筑、电子以及国际海运、捕鱼等专业型和技术型劳务输出。大力推进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