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14〕2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1-2014-00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3〕5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甬党发〔2013〕4号)精神,全面实施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以下简称“三名”)培育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三名”工程,促进宁波经济提升发展

(一)重要意义。知名企业是宁波经济的骨干支撑,知名品牌是宁波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标志,知名企业家是甬商群体的杰出代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涌现出一批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家,有力推动了宁波经济发展。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进、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市经济发展存在创新龙头骨干企业少、知名品牌少、行业领军人物少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的提质增效。全面实施“三名”工程,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家影响力,发挥“三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市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围绕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的目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强化扶优扶强政策导向,大力实施“三名”战略,推动我市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制造大市向智造强市、品牌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实现“三名”融合互促、良性发展,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培育50家左右具有较大影响力、综合竞争力进入国内同行前三位的知名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20家左右。

——培育50个在国内外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满意度的产品品牌,5个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

——培养50名具有全球视野的高水平现代企业家,50个具有现代化管理理念的企业管理团队,50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

二、大力实施名企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引领转型升级的知名企业

(四)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能力。支持企业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购国内外研发机构。

(五)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支持企业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上下游协作企业间的协作配套,重点解决产业链中共性关键技术难题。鼓励企业通过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产品设计、采购、制造、销售、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企业间协同。

(六)促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两化”融合、电商换市等政策激励,引导企业依托网络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面向互联网、物联网的战略转型,构建基于电子商务的新营销盈利模式;引导企业发展在线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连锁销售、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专业化的总集成总承包和管理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

(七)加快培育总部型企业。鼓励企业做大总部经济,做强实体经济。鼓励开展兼并重组,符合条件的按现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对经市政府确认重点推进的兼并重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鼓励支持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收购国外品牌营销网络。

三、大力实施名品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八)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支持规模企业依托专利技术和优质产品创立一批国际国内品牌;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品牌国际化,通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着力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影响力。挖掘老品牌潜在价值,加强对著名商号企业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开发运用。鼓励企业主持制(修)订相关产业领域标准。

(九)大力创建行业(区域)品牌。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支柱产业,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实现“区域品牌、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提升发展。依托块状经济优势,深入开展产业集群示范区区域品牌试点,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服务商标、联盟标准、区域名牌和专业品牌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区域品牌。依托高新园区与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4+4”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建设,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区域品牌。

(十)营造创牌良好环境。大力实施名品战略与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组织开展名品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快健全支持品牌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及政策体系,整合运用部门资源,对符合培育条件的驰名(著名)商标拥有企业在通关报检、信用监管、维权服务等行政领域提供便利举措或落实重点扶持。进一步强化对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发挥市级主流媒体等作用,集中宣传推介重点培育品牌,抓好品牌示范带动,提高社会对品牌发展战略认知度。

(十一)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坚持创牌与保牌并举,努力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完善的“三名”保护机制,对培育品牌产品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提供指导和支持。

四、大力实施名家战略,着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现代企业家

(十二)加大企业家队伍培育力度。以市“双百双高企业总裁培训工程”和重点行业企业家培训项目等为重要载体,培育壮大视野开阔、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强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加强民营企业代际传承服务,培训一批新生代企业家。联合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菜单式”培训和企业家自主选择学校、自主选择培训内容的“双自主”培训,重点在“两化”融合、科技创新、品牌商标、质量标准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

(十三)支持企业管理与技术团队建设。将市级以上名企的科技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需求纳入宁波人才紧缺指数和引进导向目录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名企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市“3315计划”、“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海外工程师”引进等人才政策向名企倾斜。

(十四)营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开展突出贡献企业及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回馈社会动力。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