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 (
桂政发〔2016〕5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强市战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深入贯彻落实《
中国制造2025》,瞄准国际国内技术标杆,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制糖业、矿业、红木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制糖技术改造升级,推进糖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制糖生产智能化、环保化和高科技化水平;矿业要走低碳和清洁生产的发展道路,针对关键工艺环节进行改造,解决矿渣和废水排放问题;加强对红木家具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建立完善红木家具标准体系,提高崇左红木产品话语权。推动新型建材业、特色食品加工业、化工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以提升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着力点,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断增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平台,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
服务、信息
服务、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知识密集型
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建立完善业务标准规范,提升新业态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
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提升工程质量。
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加强
建筑市场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标准化控制。加强
建筑设计管理,注重传承民族文化和彰显地域特色。推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完善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检测能力。加快推动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
建筑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节能效率,确保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全面提升
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
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培育一批重点
服务企业,推动生产性
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
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
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
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在重点
服务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提升发展生产性
服务业。在金融
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
服务、商务
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
服务等重点生产性
服务领域,建立健全
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
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创新商业模式和
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
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生产性
服务业水平和比重。提升生活性
服务业。推动批发、零售、旅游、住宿、餐饮、医疗、居民
服务、家庭
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
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区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大幅提升标准覆盖率,培育形成一批凝聚壮族文化特色的
服务品牌和精品
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
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市
服务业发展委员会;配合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口岸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崇左监管分局,崇左市邮政管理局,崇左保险行业协会)
(四)全面提升人居质量。
大力推进“美丽崇左•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围绕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补短板、破瓶颈、强功能、惠民生、增活力,持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把崇左逐步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实施,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完善自行车和步行通行网络等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养老、市场等公共
服务设施。大力实施“美丽崇左”乡村建设活动,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基础上,扎实推进幸福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电信、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传承历史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升乡土建设特色,延续乡土气息。以人居质量提升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口岸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加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减少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重点对现有水泥厂、工业锅炉等进行治理,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江河湖库水质,推进城市内河、乡村河沟等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两项指标控制,加快现有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格保护天然林,提高公益林生态保护功能质量,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加强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江河沿岸、水库周围、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林地保护,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打造森林小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一)加强品牌培育。
支持企业创建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自主品牌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建立以“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质量品牌
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特色产业生产基地为重点,鼓励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培育和提升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食品、农产品品牌。以大型龙头
建筑安装企业为重点,提升发展
建筑产业品牌。鼓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市、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市、区)、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等品牌,支持创建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争创国内国际人居质量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二)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和激励工作。
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引导质量兴县(市、区)向质量强县(市、区)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和质量强企等活动,完善市长质量奖、县(市、区)长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工作机制。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质量品牌等荣誉称号的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口岸局、文化和旅游局)
三、实施标准提升工程
(一)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
加快建立并推行“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创业创新者追求高标准、争做“风向标”。重点围绕糖业、锰业、木业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加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订修订。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农林产品、畜牧水产、城乡住房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质量安全标准清理与整合,进一步加强现代
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
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口岸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将标准化的手段和方法延伸到生产(种养殖)、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试点对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农业、
服务业以及宜居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
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口岸局、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动地方标准国际化。
用标准化建设带动我市装备、技术、
服务与国际接轨,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全区及各市间的标准化工作研究合作共享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市产品和产业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四、实施质量技术支撑工程
(一)以创新驱动推动质量升级。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创新驱动战略,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创造积极性,重视质量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
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
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
服务与保障能力,积极配合自治区建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管理水平、民生计量、能源计量
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资质认定市场,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鼓励和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五、实施质量治理工程
(一)加强质量监管。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日用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营商环境。严格实施涉及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以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交易等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二)建立健全社会质量共治责任体系。
开放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等质量
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建立质量中介
服务机构,促进其向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高
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质量中介
服务机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调解、仲裁、公益诉讼等形式,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有效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组织质量专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培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健全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的等级评价、使用,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发布机制建设,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带头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提倡优质优价,优价加分。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一)建设质量人才队伍。
大力推进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质量人才开发带动质量人才整体建设,实现人才开发、质量提升、产业发展融通互动。重点加大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专业技术、科技研发、创意设计、职业经理人等高级人才的培育、引进、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管理、标准化研究、检验检测、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水平。注重基础人才的培育和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培养质量专业人才,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技能型人才;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对质量工具、实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运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构建质量文化体系。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宣传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先进案例和各行业领域的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鼓励各地提炼并践行城市质量精神,逐步建立形成具有崇左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发展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崇左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市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年度计划,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强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崇左市质量强市工作近期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崇左市质量强市工作近期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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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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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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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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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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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 93% 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 90%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抽验覆盖率达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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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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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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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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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6%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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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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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凭祥海关、水口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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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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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00%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98%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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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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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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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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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2% 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78%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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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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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口岸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崇左市邮政管理局,崇左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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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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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1.5%;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 94.9%,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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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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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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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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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 90% 和 95%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 55% 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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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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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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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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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1项、地方标准15项。推动建设澳洲坚果、辣椒、山羊等农业种养殖标准化示范点8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2个和旅游标准化示范点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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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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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服务业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口岸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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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市委各部门,崇左军分区,武警驻崇左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