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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人才〔2009〕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0月15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19〕12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人事局、工商分局、财政局,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积极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着力减轻大学生创办企业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根据市政府 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 杭政〔2008〕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减免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相关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附样张)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应免除其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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