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承担省市县商品储备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财税[2010]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冀财法〔2018〕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各设区市地税局: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9]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