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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7-21 辽国税一[1999]1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