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2009]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所转发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