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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全省电信业务票据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全省电信业务票据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地税征发[2000]1号 2000-1-10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中国联通各地市分公司:
为了规范电信业发票的管理,保障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中国联通公司山西分公司的经营实际,决定将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电信业务使用的票据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0年3月1日起,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各地市分支机构的主营经营业务一律使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电信业务专用发票”(票样附后),该发票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统一发售、统一管理。
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