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98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