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绩效评价申报表(创新类)
附件1: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绩效评价申报表(创业类)
(申报年度: 年度)
用人单位(盖章): 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签字):
评价指标 |
评分标准 |
具体评分情况 及得分 |
审核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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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50 分 |
注册资金 到位率 (5分) |
根据注册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评分。企业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人才持股不低于总股份的30%得4分,每超过或降低10个百分点加1分或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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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
固定资产 到位率 (5分) |
根据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器设备购买进度评分。竣工投产的得满分,未竣工投产的根据协议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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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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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增长率 (20分) |
根据实际销售和纳税(流转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与上一年度数额对比评分。达到上一年度数额的得15分,每超过或降低5个百分点的,分别加1分或扣1分。上一年度销售(纳税)低于100万(5万)的,分别以100万(5万)为评分基数(免税企业直接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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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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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收 增长率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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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效益
25 分 |
专利申请数 (10分) |
根据专利授权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评分。考核年度内授权发明专利每项5分、实用新型每项3分、外观设计每项1分,考核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计3分、实用新型每项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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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
技术成果数 (15分) |
根据技术开发成果数量评分。每获批1个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分别计10分、5分,每开发1个省级、市级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分别计5分、3分,新获批省级、市级研发中心分别计10分、3分,获得其它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奖项的分别计5分、3分、2分,其中申报未获批的减半计分,新获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的,每1个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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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工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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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效益
25分 |
企业人才数 (10分) |
根据缴纳社保员工与上一年度数额对比评分。保持不变的得8分,每增加或降低5个百分点的,分别加1分或扣1分。上一年度缴纳社保员工低于3人的,以3人为评分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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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人才引育数 (15分) |
根据引进人才数量评分,每新全职引进(以缴纳社保认定)1名硕士、博士的,分别计10分、15分;对后备人才培养和帮带上,每全职培育1名学士、硕士的,分别计2分、5分;每引进申报1个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计5分、获批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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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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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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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填报具体评分情况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每个二级指标最高得分为该项指标总分。
附件2: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绩效评价申报表(创新类)
(申报年度: 年度)
用人单位(盖章): 创新团队带头人(签字):
评价指标 |
评分标准 |
具体评分情况 及得分 |
审核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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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40 分 |
销售收入 增长率 (10分) |
根据实际销售与上一年度数额对比评分,达到上一年度数额的得8分,每超过或降低5个百分点的,分别加1分或扣1分。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低于200万(工业企业低于2000万元)的,以200万(2000万)为评分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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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
缴纳税收 增长率 (15分) |
根据纳税(流转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净利润与上一年度数额对比评分,达到上一年度数额的得12分,每超过或降低5个百分点的,分别加1分或扣1分。上一年度纳税、净利润低于10万的,以10万为评分基数(免税企业税收增长率直接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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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 增长率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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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效益
25分 |
专利申请数 (10分) |
根据专利授权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评分。考核年度内授权发明专利每项5分、实用新型每项3分、外观设计每项1分,考核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计3分、实用新型每项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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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
技术成果数 (15分) |
根据技术开发成果数量评分。每获批1个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分别计10分、5分,每开发1个省级、市级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分别计3分、2分,新获批省级研发中心计10分,获得其它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奖项的分别计5分、3分、2分,新获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的,每1个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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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工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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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效益
35分 |
人才资金 到位率 (10分) |
根据企业拨付人才补助资金占当批资助资金比例评分。达到规定比例的计8分,每超过规定比例5个百分点的加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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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企业人才数 (10分) |
根据企业缴纳社保员工数与上一年度数额对比评分。总数保持不变的得8分,每增加或降低5个百分点(上一年缴纳社保员工超过100人、500人的,分别为2个、1个百分点)的,分别加1分或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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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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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育数 (15分) |
根据引进人才数量评分,每新全职引进(以缴纳社保认定)1名硕士、博士的,分别计10分、15分;对后备人才培养和帮带上,每全职培育1名学士、硕士的,分别计2分、5分;每引进申报1个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计5分、获批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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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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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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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填报具体评分情况应附详细证明材料,每个二级指标最高得分为该项指标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