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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桂政发〔2010〕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抓住机遇,加快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升我区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一五”以来,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2009年,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含软件)总收入40.59亿元,同比增长26.34%,离岸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增长163.5%。截至2009年底,全区服务外包(含软件)企业达到130多家,服务外包从业人数达到1万多人,拥有南宁软件园、中盟科技园、桂林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市蓝海科技动漫游戏产业园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多个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快速发展的条件初步形成。但是我区服务外包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大型园区少、企业规模小、接包能力弱、外包业务领域窄、缺乏服务外包高端人才等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有利于调整我区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有利于转变我区外贸增长方式,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有利于创造高端就业岗位,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对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国际化引领、市场化促进、信息化支撑、法制化保障的发展方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突出载体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发展,实现我区服务外包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三年内建立1-2个国家级的服务外包示范区,五年内创建1-2个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到2015年,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含软件)总收入达到150亿元,服务外包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培育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外包企业1-2家,年营业额超亿元的骨干企业10家。通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不断提升我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能力,将我区建设成为国际服务外包的新兴承接地。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明确发展服务外包重点领域。重点发展以软件研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等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加快发展以运营服务、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等为主的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努力向高端服务外包业拓展,发展工业和工程设计、动漫和网游设计研发等为主的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

  (四)培育重点服务外包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优化企业结构;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注册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五)加快园区和基地城市等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南宁软件园、中盟科技园、桂林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市蓝海科技动漫游戏产业园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南宁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促进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孵化器建设,积极孵化培育服务外包创业企业;以南宁、桂林等服务外包中心城市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发展集聚化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六)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在南宁软件园、桂林高新区信息产业园等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建设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系统测试、演示、验证、培训、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

  (七)引进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服务外包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范围;重点引进韩国、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引进印度、爱尔兰的服务外包企业投资广西;大力吸引国内100强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入驻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引进国内外著名大公司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服务外包园区建立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分支机构。

  (八)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各地、各部门将服务、投诉及营运等呼叫中心和数据录入及处理等不涉密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积极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建立境外接包网络,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劳务输出、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九)建立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城市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从地方财政中安排资金用于培训服务外包实用人才,支持设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加快形成系统的服务外包实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吸引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区开展服务外包培训业务。

  四、政策支持

  (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 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5)在自治区内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经批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十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 对经认定的自治区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2. 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 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4. 对新进驻我区的服务外包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5. 对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资质认证、申请国外专利的相关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6. 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的摊位费和人员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7.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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